各镇街道党(工)委、化工园区党委、大学科技园党委、经发局党委、金东纸业党委:
根据《中共镇江市委关于实施法治型、服务型先进党支部建设工程的意见》(镇发〔2015〕20号)、《关于集中轮训万名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通知》(镇组通〔2015〕23号)和《关于建立“两新”组织党务工作者特殊津贴制度(试行)的通知》(镇组通〔2015〕59号)等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于今年12月15日前进行部分“两新”组织党务工作者资格认证考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对象
请各地各单位按照以下条件梳理考试对象(样表附后),并把电子表在28日前交上报新区组织人事部党群科。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。
1、单独建立党委、党总支的,下属支部至少有半数创成“三星”以上双型先进党支部的,才有资格参加考试。业主担任党委(党总支)书记但不从事党务工作的,可以由企业专职副书记或党务工作者、党建工作指导员参加。例如大港东方电热公司党委下属有三个支部,必须有2个支部创成“三星”以上双型先进党支部。其党委书记谭书记是业主,因不从事党务工作,可由专职副书记或党建工作指导员担任。11月20日,党委副书记韦秀萍参加了市里面的考试。
2、单独建立党支部的,创成“三星“以上双型先进党支部的,党支部书记参加。业主担任支部书记但不从事党务工作的,可以由企业专职副书记或党务工作者、党建工作指导员参加。例如,康飞机器支部创成“三星“以上双型先进党支部才有资格参加考试,由于支部书记吴闯不从事党建工作,可由其党务工作者洪宗原书记参加考试。
3.11月20日参加过市非公企业书记培训班考试的,如符合上述条件的,可以免考。请人代为参加培训的,请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此次考试,涉及津贴的发放,原则上谁考试谁才有资格获取津贴。
二、考试形式
资格认证考试采取闭卷的形式,时间为1个半小时,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考试题库在“镇江非公党建”群下载,群号:474579076;咨询联系人:裴溪纹,联系电话:83176537。
三、其他事项
请各地各单位充分重视“两新”组织党务工作者资格认证考试工作,认真组织好、落实好。12月底前,考试结果作为年度“两新”组织党务工作者特殊津贴发放的前置条件,统一向各地各单位通报并发放合格证书。
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
2015年11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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